根据工作需要,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馆将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方链接处下载)为申请人办理公证、认证相关业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停用。
特此通告。
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