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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外籍人员赴华签证申请手续的通知
2022-07-01 01:15

即日起,下列外籍人员申请入境签证规定调整如下:


一、各类自立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赴华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人员)按疫情前材料要求申请商贸、访问及工作类签证,无需提供中国各相关部门出具的PU邀请函。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仅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办签证来华随居或探亲。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上述签证申请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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